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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吗

更新时间: 2022-01-27 18:34:3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但是需要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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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裕文律师
合伙人律师
唐裕文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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