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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找不到人如何来办

更新时间: 2022-01-14 17:31:5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债务人欠钱不还且下落不明的,债权人能够通过以下方式追讨欠款:

1、债权人能够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能够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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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晓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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