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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3个月从哪些呢时候算起

更新时间: 2022-01-27 18:40:1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判处拘役3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起,如果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人被拘役的,拘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不少于一个月,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能够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能够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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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阳律师
副主任律师
谢晓阳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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