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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

更新时间: 2021-12-01 17:59:3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如下:1、查阅鉴定材料;2、询问当事人和证人;3、要求提供鉴定需要的样本;4、依法完成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意见。5、其它权利与义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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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求学律师
任求学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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