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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个月以后是可以离婚的吗

更新时间: 2021-12-30 17:15:4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分居三个月后可以离婚。当事人想离婚的,既可以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以分居三个月为由,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以达到离婚的目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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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主办律师
王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综合、知识产权、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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