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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当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情形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24 16:27:0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不得不当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2)不得违反商标法中的禁止性规定;

(3)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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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升律师
主任律师
肖升律师

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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