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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22 18:13: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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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铭杰律师
主办律师
庄铭杰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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