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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怎么撤销

更新时间: 2018-12-13 21:00:0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下面我将针对“监视居住怎么撤销”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若监视居住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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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正桥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黄正桥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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