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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几天

更新时间: 2021-10-11 18:37:5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双方同意离婚最少都需要三十日。

法律上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对财产、抚养权等问题处理完毕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一般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仍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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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琴律师
主办律师
杨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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