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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不还,妻子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更新时间: 2021-10-29 15:53:5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丈夫借钱不还,妻子要不要承担还款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结婚期间一方借债,如果数额较大,就需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数额不大,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无需共同意思表示也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也需要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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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芳芳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桂芳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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