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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 2021-10-11 18:37:5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则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婚前财产用于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或者是知识产权获得的增值,则该增值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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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琴律师
主办律师
杨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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