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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遗弃家庭成员能离婚吗

更新时间: 2021-10-29 15:58: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发生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是可以离婚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未发生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一方想要离婚也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是否遗弃家庭成员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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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琴律师
主办律师
杨琴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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