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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10-29 16:04: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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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主办律师
王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综合、知识产权、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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