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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9-01 17:19:5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的资料有: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4、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

5、企业简介;

6、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7、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8、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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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彬律师
主办律师
张彬彬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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