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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9-01 17:20: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继受主体的著作权取得主要原因: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而取得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著作权的转让。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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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彬律师
主办律师
张彬彬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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