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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诉讼原告如何提起

更新时间: 2021-09-08 16:15:3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原告提起婚姻无效诉讼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

3、提交能证明本人的婚姻属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者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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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主办律师
王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综合、知识产权、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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