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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更新时间: 2021-08-20 18:28:4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贷可以过户到一方名下。但该房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除外。

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人可协商约定债务由一方偿还,但夫妻间的协议不影响银行向夫妻双方追偿,若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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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莹律师

北京-北京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综合、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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