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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更新时间: 2021-03-19 14:04:1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以下为大家解答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多少这一问题。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说就是在哺乳期内,女方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出现了上面的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综上,即使是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第四十六规定的情形是无法要求赔偿的。但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也会根据原告的具体要求进行一定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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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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