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公司企业> 股权确认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股权确认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29 16:16:2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股权确认书的适用范围:

1、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内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

3、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杨扬海律师
主任律师
杨扬海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综合

3373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