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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时效还判罪吗

更新时间: 2021-09-03 10:40: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超过追诉时效以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是不会判决有罪的。但是对于一些极其恶劣的罪名,又超过了二十年追诉期的,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经核准同意后,可以追诉。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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