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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17:20: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应当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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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彬律师
主办律师
张彬彬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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