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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19-12-24 16:38:0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时,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等,一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如果遇到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情况的,问题就变得比较麻烦。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其原因在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急于离婚或赌气离婚,离婚之后开始对房产分割反悔,从而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产权变更的手续。法院判决后,一方即可拿着相关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等材料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无需另一方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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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芬律师
合伙人律师
叶小芬律师

江西-南昌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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