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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贩毒1克可以缓刑吗

更新时间: 2021-08-17 18:10:0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初次贩毒1克,可以适用缓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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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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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晖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建筑工程、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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