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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四级残疾需指定监护人吗

更新时间: 2021-07-22 15:14:0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智力四级残疾需指定监护人。

法律上规定,精神类和智力类残疾人,没有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需要监护人。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规定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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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佳园律师
主办律师
黄佳园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综合、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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