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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判决可以接见么

更新时间: 2021-08-04 17:12:4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后在看守所执行的,家属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向看守所申请会见。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四十五条规定,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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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涛律师
主任律师
李文涛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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