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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新规定的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0-01-10 15:22: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下面我将针对保外就医新规定的范围有哪些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如下: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保外就医范围为:

1、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疾病;

7、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8、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的疾病;

9、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10、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的。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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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振原律师
主办律师
傅振原律师

广西-南宁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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