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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被害人可否提刑附民

更新时间: 2021-10-29 15:45: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案中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通常都是金钱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只能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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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涛律师
主任律师
李文涛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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