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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 2020-01-10 16:55:2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三)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养老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实践中,一般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无论养老金、养老保险费均具有工资属性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后,按照可预测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不可预测的应当取得的养老金,只能分割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现有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七条

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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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桂律师
黄一桂律师

广东-江门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继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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