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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能改变传票日期吗

更新时间: 2021-06-17 14:09: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案的传票日期一般是指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日期,这个日期经过申请是可以延期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是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由于离婚案件的开庭需要夫妻双方都亲自到庭,不能由他人代理。所以夫妻双方如果确因学习工作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或者说有上述的其他理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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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芳律师
主任律师
谭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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