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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适合法律援助吗

更新时间: 2021-06-17 14:09: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一般不适合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法律援助一般只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进行,即符合条件的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因为夫妻离婚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内,所以夫妻离婚一般不适合法律援助,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不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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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芳律师
主任律师
谭芳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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