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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外欠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吗

更新时间: 2021-07-05 17:36:0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双方离婚外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则需要共同偿还。如属于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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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国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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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国标律师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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