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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更新时间: 2021-06-04 17:20:3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可在作出债权转让时或者之后通知债务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所以,债权出让人在进行债权转让通知时,最好使用书面形式或者采用口头形式时留存好证据,避免受让人向债务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以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作为抗辩理由而难以达到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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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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