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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设立程序及材料

更新时间: 2021-06-08 16:29:2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合资公司设立程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项目核准;

3、批准证书申请;

4、营业执照申请;

5、申请刻制公章。

合资公司设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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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扬海律师
主任律师
杨扬海律师

广东-东莞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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