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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提供证据

更新时间: 2021-06-01 17:47:5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案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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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霞律师
主办律师
何丽霞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保险纠纷、人格尊严、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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