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更新时间: 2021-04-26 18:45:17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沈海洲律师
主办律师
沈海洲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继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575
已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