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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更新时间: 2021-04-26 18:45:2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可以撤销。

1、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可以撤销。

2、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的,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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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洲律师
主办律师
沈海洲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继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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