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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04-25 11:17:2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申报程序:

1、首先由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3、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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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霞律师
主办律师
何丽霞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保险纠纷、人格尊严、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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