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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立时出资就是公司的股东吗

更新时间: 2021-06-07 17:08:2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企业成立时出资并不代表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并获得出资证明书,最后记载于股东名册后,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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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松律师
主办律师
张进松律师

贵州-贵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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