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 2021-05-20 12:17:3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1、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法律规定四种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王丽玉律师
主任律师
王丽玉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

2344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