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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可以去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21-04-12 17:41:1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不可以去公证。

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等方式消除。

父子关系是从孩子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的说法。

所以公证无效、起诉也不会受理。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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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锐律师
主办律师
许锐律师

重庆-重庆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综合、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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