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视频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后申请廉租房流程?

离婚后申请廉租房流程?

更新时间: 2021-04-08 17:12:1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后申请廉租房流程:

1、廉租房申请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街道办事处审核证件材料;

3、审核过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

4、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八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何丽霞律师
主办律师
何丽霞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保险纠纷、人格尊严、知识产权

3078
已帮助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