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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应该判给谁?

更新时间: 2021-03-30 20:15:3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应该判给女方。

但女方有以下情形的,可由男方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决定由父方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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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玉律师
主任律师
王丽玉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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