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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10-17 11:17:32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与威胁、恐吓相关的犯罪问题。

威胁、恐吓不是独立的罪名,但却可能触犯以下罪名:

第一、强迫交易罪。

以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第二、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寻衅滋事罪

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他人多次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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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涛律师
主任律师
李文涛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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