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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有法律时效吗?

更新时间: 2021-03-25 17:05:10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情况有:

1、隐藏、转移财产的,请求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两年内。

2、协议离婚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请求时效为离婚后一年内。

3、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不受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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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荣律师
主办律师
蔡绍荣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证券投资、刑事案件、行政纠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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