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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十级伤工伤和保险冲突吗

更新时间: 2021-03-31 18:26:4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十级的,医疗费用不可以重复赔偿,其余赔偿项目可以分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主张。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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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钼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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