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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程序怎样

更新时间: 2018-08-16 15:42:24 次播放
律师解答

首先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其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再次,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这是为了便于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权。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如果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做出最终裁定。

最后,是监狱执行人民法院的裁定。

我再讲一下减刑建议是如何作出的。对有期徒刑的减刑,监狱里实行“三级和议”制。三级是指分监区、监区、监狱三级。

首先由服刑人员所在分监区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经过分监区所有民警合议后上报监区,其次由监区长办公会议进行合议,通过的,上报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各项材料符合法律后报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最后,报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减刑程序的启动由分监区负责,因此说分监区是很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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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敏利律师
主任律师
姚敏利律师

陕西-西安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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