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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 2021-03-30 20:15:5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四、遗赠继承需要缴税;法定继承不需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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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玉律师
主任律师
王丽玉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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