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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21-03-16 17:33:25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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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东律师
高级合伙人
史晓东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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