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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无效合同条款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23 17:46:0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法定无效的合同条款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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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婷律师
主办律师
汤婷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继承、综合、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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