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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可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更新时间: 2021-03-16 17:34:09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院必须是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才可以依职权宣告破产。只要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已达破产状况,就可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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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自勇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丁自勇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涉外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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